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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中心(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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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工程中心(阶段性)验收

建设单位: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致电:0593-2582153

20180316工程中心(公示本).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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