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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5万吨硫酸铵颗粒肥生产线项目是否必须进园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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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5万吨硫酸铵颗粒肥生产线项目是否必须进园入区

我部于2012年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提出“化工石化、有色冶炼、制浆造纸等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水平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必须在依法设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布设”。

硫酸铵颗粒生产线项目主要工艺为“挤压造粒-筛分-烘干-筛分”,不涉及化学反应。我部未专门针对此类项目明确提出“进园入区”要求。建议结合项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分析该项目是否属于“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并据此对照上述文件要求确定项目是否应在园区内布设。地方政府或其他部门对此类项目提出明确进园入区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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