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65
首页 公众参与 正文

辽宁牧昌国际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公众参与 4.42k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10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10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内。一期建设内容主要为危险废物焚烧线,二期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废桶清洗、溶剂回收以及工业废弃油品回收等。本次评价主要为一期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焚烧预处理系统、进料系统、焚烧系统、软化水制备系统、余热回收系统以及焚烧烟气处理系统。另外建设焚烧系统配套工程及公用工程。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牧昌国际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19号华新国际大厦20楼

联系人:徐勇轩

联系电话: 024-2325669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沈阳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5号沈阳创新天地H座17楼

邮编:110169

联系人:方晓明

联系电话:024-24520801

电子邮箱:3101296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进行项目概述与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及影响减缓措施;对建设项目作出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敏感点及其它关心本项目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工程选址、环境保护措施、对所在地区的环境状况的意见或建议,您所关心的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所存在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您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其他环境保护建议或要求,请简要说明原因。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牧昌国际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一篇 第二届中国内蒙古国际节能环保及绿色创新科技博览会-2017
下一篇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发表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