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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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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投稿2018-9-15 5:01分类: 标签: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8〕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8月31日

黄冈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

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行动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2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9号)等文件精神,为纵深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简政放权实现“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限”。最大程度减量提质、减时增效、减税降费,进一步降低门槛放松规制,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二)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全覆盖、全归集、全管控”。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核心、信用监管为基础、审慎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信用监管信息全归集、审批监管相衔接的全管控机制全面建立。

(三)政务服务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按照“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和“数据多跑路”的总体思路,推进“网上掌上互补、线上线下融合、精简优化并重、互联互通协同”,2018年底实现省、市、县政务服务平台三级联通,红安、武穴、蕲春、浠水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2019年6月底,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

二、主要任务

(一)精简事项,精准协同放权。

1.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取消、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同时,按照“该放就放”的要求,进一步下放由基层管理更为方便的审批事项。事项下放后,市级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和跟踪指导,督导编制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对下放事项确实存在承接困难的,实行过渡期制度,上下级审批部门均可受理审批。提高网上办事服务指南精细化程度,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2018年底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40%以上,2019年底提供的材料减少70%以上。

2.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优化投资报建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和审批流程,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再减一半。推进“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验合一”,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图审、联合验收,探索“规划同评”,2018年底前实现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探索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报建阶段告知承诺制,实行“先建后验”改革。

3.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落实全省“36证合一”。加快“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照后减证”,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18年8月底前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四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6月底前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优化开办企业银行开户流程,2018年底前实现新开办企业银行开户与设立登记同步申请、并联审批。

4.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持续改进不动产登记,推进“一窗受理、一窗联办”;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权籍调查一体化。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2018年底前实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实体经济企业的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2019年底前实现一般登记、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

5.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严格落实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过程监管,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

6.大力推进减税降费。改进税收优惠备案方式,实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切实减轻负担。严格落实国家取消、降低或停征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巩固落实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政策。落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制度,公布涉企收费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

7.大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编制公开市县证照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繁琐环节和手续。

(二)强化监管,科学公正公开。

8.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调整完善 “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合理调整抽查事项、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规范监管行为,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联合检查。全面应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管。

9.推进社会信用监管。健全信用评价、信用承诺等制度,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加强应用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10.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结合机构改革,整合组建相关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统一执法。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力量。整合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执法协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

11.完善审管衔接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探索建立审批与监管协调运行、审管互动交流、专项会商等机制,实现审管衔接、信息共享。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新的经济形态探索适合其特点和发展要求的审慎监管方式。

(三)优化服务,集成高效便民。

12.全面完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系统对接和平台建设。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线上“一网通办”。2018年9月底前,市、县两级全面与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对接联通。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电子证照库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各地各部门统一使用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供政务服务,限时关停各自设立的网上办事窗口。2018年底,红安县、武穴市、蕲春县、浠水县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2019年6月底,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部实现“五级联通”。

13.推进政务服务平台深度互联互通。按照“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的总体思路,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100%接通电子政务外网。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开展系统整合对接。2018年11月底前,市级自建有审批业务系统的部门必须完成整合改造,并全面与市政务服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业务互联互通。全市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

14.提升实体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提升基层“一站式”服务能力。2018年底,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比例达到80%以上,“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60%以上;2019年底,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现“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80%以上。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作用,推进功能升级,推进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实时同源发布网上申报、预约叫号、事项受理、审批结果、服务评价等信息。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合一通办的政务服务模式。

15.完善“12345”在线服务平台功能。以市“12345”在线服务平台为依托,积极强化全媒体服务、智慧管理和数据分析能力,探索推动市“12345”平台体系由热线向在线、由咨询向办事拓展延伸,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建设全市统一的集咨询、评价、建议、投诉、反馈和便民服务于一体的市“12345”在线服务平台。

16.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编制各地政府公共服务等目录清单,实行办事要件和流程标准化。各地各部门要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现同一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办件类型、受理要求、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办结时限、结果样本等基本要素“三级八同”。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围绕开办餐馆、幼儿园、便利店、诊所、二手房买卖等应用场景,重构事项办理流程,建立联办机制,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对于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等偏远地区,探索帮办代办制,实现服务端口前移。

17.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在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抓紧公布各地各部门“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大力提高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2018年底前向社会公开。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2018年底达到60%以上,2019年6月底达到70%以上。推动重点高频事项网办快办,梳理优化业务量大、受众面广、民生关注的高频事项,汇聚到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实现“最多跑一次”。2018年底,市、县两级1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2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18.规范优化中介服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所涉行政审批事项、设立部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持续整治“红顶中介”,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具有中介性质事业单位脱钩改制。放宽市场准入,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加大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的推广应用力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向行业内中介机构宣传注册,充分发挥中介服务网各项功能。

19.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持续制定并发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清单。由市审计局牵头组织开展对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进行审计,摸清底数;市直各部门要制定本部门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和接入共享平台的信息系统清单。依托全市数据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整合汇集发改、公安、人社、民政、教育、工商、住建、税务等部门热点数据,建设全市物理集中、动态更新的公共基础数据库。健全相关标准规范与管理制度,丰富基础库数据服务方式和内容,实现与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全面支撑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确保网上办事好办、快办。

20.加快全市政务云平台集约化建设。采用自主安全可控的云平台技术,优化完善全市政务云平台。推动已建、在建非涉密应用系统加快向云平台迁移;新建非涉密应用系统直接在云平台部署;已建行业云纳入全市云平台统一体系管理;已建、在建市级政务云与省政务云平台加速融合。

21.限期解决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按照上级要求,限期解决群众最关心的100个办事堵点难点,推动政务服务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复用,解决群众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事反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以及在各种表格间重复填写姓名、身份证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问题。对可以通过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的数据,一律不得再要求群众提供,逐步实现群众办事免提交材料,免填写信息。

22.加强大数据服务能力建设。依托黄冈新一代云计算中心、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信息资源,建设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推进政府和社会数据的汇聚整合,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共享和开放利用,促进政务服务精准化、个性化、智能化。探索建立政企合作模式,加强与国内一流大数据服务企业合作,不断提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23.开展关键领域数字化应用。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数字化治理全覆盖。围绕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部署安排政府中心工作时,对数字化治理同步谋划、同步运用、同步跟进。立足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加快长江大保护、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智慧平台建设应用,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数字化程度和信息化水平。

24.建立健全政策制度支撑体系。严格遵循省级出台的政策标准规范,提高“一张网”应用水平。依托省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平台,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实时监测、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和风险防控,实现全流程动态监督,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依托省综合安全监管平台和风险评估平台。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相关平台、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定思路、交任务、抓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着力革除“管卡压”“推绕拖”和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等“四风”新表现形式。

(二)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开门搞改革,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改革举措和成效,提高社会认知度、群众满意度,引导更多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纳入市政府督查专题和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不定期督办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并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建立群众咨询、感知、投诉、评价机制,依托全市网上投诉受理系统健全办事评价功能,结合群众投诉、差评、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方面情况,开展办事服务质量量化评估。

(四)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鼓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改革进展缓慢、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及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责。对办件“差评”事项定期分析评估,及时开展问题核查处理,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形象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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