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中“四个不批 三个严格 ”
环保部采取的限制“两高一资”项目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措施是有保有压,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设置一道不可逾越的“防火墙”。
即四个不批:
1.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
2.对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
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
4.对于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
三个严格:
1.严格限制审批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
2.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耗资项目建设,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技术改造、投资拉动等名义恢复生产;
3.严格按照总量控制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区域、行业和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使“以新带老”、“上大压小”等污染减排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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