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廉政通告
我市环保系统全体参会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政通告,严禁出现下列任何行为:
一、环保系统全体参会工作人员收取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调查单位)给予的咨询费、劳务费以及以任何名义给予的报酬。
二、在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调查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工作人员私人负担的任何费用。
三、接受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调查单位)邀请,参加旅游、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的活动及任何赌博性质的活动。
四、向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调查单位)提出工作以外的要求和暗示。
五、审批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对验收报告提供咨询,谋取私利。
六、任何妨碍技术评估科学、客观、公正的行为。
七、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调查单位)作出与验收检查事项有关的决定或承诺。
八、泄露知悉的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调查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验收检查工作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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