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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植物提取及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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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植物提取及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时间:2014-01-24  来源:市局污防科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简本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三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植物提取及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三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规模:总投资4500万元

建设地点:湖北省浠水县散花工业园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27985.5m2,公司达产后将实现年产穿心莲内酯40t,副产有机肥10000t的生产能力。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厂址区域SO2、NO2小时浓度均值,PM10、SO2、NO2日均浓度值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特征污染因子乙醇未检出。总体来说,项目厂址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从评价结果来看,各断面各监测因子标准指数均<1.0,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表明五一港水质现状较好。

2.3地下水环境质量

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监测因子评价指数均<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表明地下水水质现状质量较好。

2.4声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厂界及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3.1施工期

3.1.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时,应设置必要的遮挡、经常洒水抑尘,以减轻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1.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施工过程中污水主要来自于:雨水冲刷开挖土方,这部分污水SS量大;砂石料加工冲洗,施工机械和进出车辆的冲洗,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移质泥沙。如工程不采取措施,生产废水会随地表径流进入五一港,对其水质产生污染;建议工程在施工现场修建简易排水沟,污水经设置沟道按水质进行收集,将各类冲洗水经过格栅、沉淀后回用,可防止建筑垃圾、泥沙等带入外排水中及污水漫溢。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洗涤污水和粪便污泥,其中粪便污泥在干厕内经一定沤制,可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洗涤废水量有限,对环境影响不大。

3.1.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估算,在施工点距固定声源150m范围以外,白天可达到3类标准,300m以内夜间可达到3类标准;流动声源对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在50m以外可以达标。

工程施工区周边有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故施工噪声仍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在施工中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噪声污染;在夜间22时到6时需连续作业施工时,必须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3.1.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阶段产生的废弃建筑碎块、多余土方量、渣土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将建筑垃圾清运出场;不得随意从高处倾倒或随意堆放弃渣。严禁偷运废渣填湖、塘和向其它水体倾倒。落实这些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2运营期

3.2.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定为三级,可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废气正常工况下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很小。

经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以有机肥车间边界为起点、100m的范围,以储罐区边界为起点,50m的范围,以污水处理站边界为起点、50m的范围所包围的超出厂界外的区域。本项目建成后在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居民楼、医院、机关、科研单位、食品企业、药品企业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其他周边企业在此距离内不得建设企业办公楼、食堂及职工宿舍等敏感目标。

3.2.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排放主要来源于工艺废水、压滤机滤布清洗水、化验室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去离子水制备高盐浓水及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蒸汽冷凝水、锅炉膨胀器外排水及生活污水。有机废水的主要成分为穿心莲内酯、乙醇等有机物。

拟建项目全厂废水排放量为10243.4m3/a、40.97m3/d。污染物产生浓度为COD 1300.3mg/L、BOD5 467.6mg/L、SS686.3mg/L、NH3-N 15.1mg/L。

拟建工程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雨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锅炉膨胀器排污水组成净水排水系统,明沟排水;工艺废水、压滤机滤布清洗水、化验室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组成污水排水系统,采用暗管排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厌、好氧一体化曝气生物滤池(AOBAF)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GB21905-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规定限值后排入五一港。

因此,项目废水在公司污水处理站的保证下,排放废水对五一港水质的影响较小。

3.2.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引风机、各类泵、压缩机、粉碎机等,噪声源强为80-105dB(A)。

通过预测,在采取围护、消声、减振等措施的条件下,拟建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3.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或利用措施,不会对厂址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危险废物运出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首先要使用有资质证的专车运输,并有危险废物的标识;在运输途中若遇到环境敏感目标(包括饮用水源),车辆应绕行。对于危险废物运出时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采取这些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影响不大。

4.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结论

4.1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是工艺废气、燃气锅炉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的恶臭、储罐区无组织废气等。

(1)工艺废气

亚临界萃取工段中产生少量废气排放量0.2t/a,其中含R134a 0.15t/a、乙醇0.05t/a,无组织排放。

乙醇回收阶段冷凝过程中产生的未凝气排放量为31.8t/a,其中含乙醇30.2t/a、水1.6t/a,经管道进入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Φ300mm、高15m的1号排气筒排放,乙醇排放浓度为72.3mg/m3、排放量为1.51t/a。

浓缩冷凝1过程中产生未凝气排放量为0.8t/a,其中含乙醇0.76t/a、水0.04t/a,无组织排放。

过滤工段中产生挥发废气排放量为0.5t/a,其中含乙醇0.48t/a、水0.02t/a,无组织排放。

活性炭再生在500~600摄氏度的高温下进行炭化,在这过程中会产生挥发废气,排放量为0.45t/a,主要为水和二氧化碳,无组织排放。

浓缩蒸汽冷凝2过程中产生未凝气排放量为1t/a,其中含乙醇0.8t/a、水0.2t/a,无组织排放。

有机肥堆肥发酵工序产生的废气为植物残渣发酵过程产生的H2S等,排放量为0.15t/a,经过车间抽风机排出厂房。

有机肥生产车间烘干工序会产生大量含尘废气,废气中含粉尘120t/a、水蒸汽170t/a,废气经一级旋风和一级水洗塔处理后通过Φ300mm、高15m的2号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量为3760m3/h、2256万m3/a,废气中粉尘产生浓度为5319.1mg/m3,处理后废气中含粉尘1.8t/a、含水蒸汽164.1t/a,粉尘的排放浓度为79.8mg/m3,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水洗塔沉渣返回配料工序重新搅拌配料。

有机肥生产车间冷却、筛分工序会产生含尘废气,粉尘排放量为110t/a,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Φ300mm、高15m的3号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量为3760m3/h、2256万m3/a,废气中粉尘产生浓度为4875.9mg/m3,处理后粉尘的排放浓度为48.8mg/m3,排放量为1.1t/a,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配料工序重新搅拌配料。

工艺废气经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标准要求。

(2)锅炉废气

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放筒高空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为SO2 29.4mg/m3、0.34t/a、烟尘17.6mg/m3、0.2t/a、NOx 137.3mg/m3、1.59t/a。SO2、烟尘、NOx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第Ⅱ时段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

(3)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

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的主要发生部位有:生化反应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和堆场等。建议建设单位对臭气进行收集后送填充式生物脱臭塔处理。恶臭气体污染的排放方式为面源排放。恶臭污染物的源强为NH3 0.0054 t/a、H2S 0.00014 t/a。

(4)储罐区无组织废气

拟建项目储罐区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乙醇0.137t/a。

项目拟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防治。

①减少储罐气体空间的温度变化,涂用热反射较高的白色油漆,可降低呼吸损耗的20%以上。

②改进物品储运工艺,减少物品周转环节;改进物品调和方式,避免采用罐内搅拌调和(尤其是风调和);合理安排物品储存和进出物料程序等可减少储罐的蒸汽排放;原料储罐采用氮封+呼吸阀工艺,减少无组织排放。

③浸没式装罐法:在物料装罐过程中采用浸没式装罐法,同时本项目使用气相回收系统,可将置换的气体送回到储罐。

④装车废气治理措施:采用自动装车系统,装车臂选用密闭顶部装车臂,装车采用浸没式装车法,大大减少了装车废气的产生量;注意物料在装卸过程中的等跑、冒、滴、漏现象,管线接头处及接卸点处设接液槽,及时处理残液,减少无组织散发。

⑤工作区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控制和减少物料挥发,防止泄漏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⑥生产过程中物料输送应用管道输送,可有效降低散发量;加强管道、阀门的密闭检修,此外还应加强对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以减少人为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⑦对于一些可能导致废气事故排放的情况,如循环冷却系统失效而导致溶剂大量排放、溶剂储罐泄漏等,厂家必须加强管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保障安全和防止污染环境。

⑧加强车间的通气和排气,做好消防工作,严格按消防规章落实各项措施,杜绝爆炸、火灾引起的污染事故。

(5)食堂油烟

食堂炉灶含油烟废气产生量约600×104 m3/a,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为1.77mg/m3,排放量为0.0011t/a。

食堂燃料为罐装液化气,属清洁燃料,燃烧产物主要是CO2、H2O和极少量的SO2,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可忽略不计。

综上所述,污染物经上述措施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很小,技术上是可行的。

4.2废水

拟建项目全厂废水排放量为10243.4m3/a、40.79m3/d。污染物产生浓度为COD 1300.3mg/L、BOD5 467.6mg/L、SS 686.3mg/L、NH3-N 15.1mg/L。

全厂废水采用厌、好氧一体化曝气生物滤池(AOBAF)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GB21905-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规定限值后排入五一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和生产废水一起处理,以增加废水的可生化性。

全厂废水经过上述处理工艺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 100mg/L、BOD5 20mg/L、SS 50mg/L 、NH3-N 15mg/L,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稳定达到GB21905-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规定限值。

4.3固废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有工艺废渣、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

生产线上的蒸发滤渣、生化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安全处置;生产线上的植物残渣送往有机肥车间作原料;生产线上的废活性炭返生产厂家回收;水洗塔收集的沉渣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混料搅拌工段;包装过程中的废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收后集中处理。

4.4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各类泵、压缩机、粉碎机等产生的噪声。本报告要求,对高噪声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进一步具体化,建议如下:

(1)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装置,如对各种引风机均采取减震基座,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风机、空压机的入口设有消音器,并安装在室内;风管上设置补偿节来降低震动产生的噪声。

(2)总体布置上利用建筑物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不布置于临近边界处,避开边界内外的敏感点,以增加声传播距离的衰减量。

(3)搞好厂区内绿化,以使环境噪声值达到环境噪声标准的要求。

(4)在高噪声源附近尽可能不设置固定岗位,而进行巡检。对在高噪声源附近工作的工人,按劳动安全卫生要求发放劳保用品(如隔耳塞、耳罩等),并执行工作时间制度。

在严格落实以上防噪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居民的生活产生影响。

5.清洁生产

通过对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进行分析得出:(1)本项目使用低毒或无毒原料,减少了原材料使用时对周围区域环境的影响,原材料的选用符合清洁生产所提出的尽量少用有毒和有害原材料的指导思想;(2)本项目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注重采用新型工艺,降低材料的消耗量,为节约能源打好基础,其一系列的措施符合清洁生产的生产技术要求;(3)本项目在产品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注重考虑降低材料的消耗和节约能源,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中提出的节约原材料和能源,少用昂贵和稀缺的原料原则;(4)本项目在产品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注重了污染物的排放,实施生产全过程控制,使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最小化。通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6.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6.1项目建设的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第十三项“医药”第1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天然药物开发和生产,新型计划生育药物(包括第三代孕激素的避孕药)开发和生产,满足我国重大、多发性疾病防治需求的通用名药物首次开发和生产,药物新剂型、新辅料的开发和生产,药物生产过程中的膜分离、超临界萃取、新型结晶、手性合成、酶促合成、生物转化、自控等技术开发与应用,原料药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列为鼓励类,本项目生产穿心莲内酯和副产品有机肥,属于天然药物开发和生产,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2项目选址与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拟建于浠水县散花工业园,属于浠水经济开发区内,位于散花镇。按浠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项目选址与开发区规划建设相容,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交通、给排水、供电等专项规划较协调,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符合浠水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湖北三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植物提取及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划要求;该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为国内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在采取本评价确定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废气、废水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利用或合理处置;项目投产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及声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可行。

8.环评公示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三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0711-2383715

地址:湖北省浠水县散花工业园

邮编:43820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027-87053966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693号

邮编:430073

发布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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