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氟苯尼考、泰拉霉素等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5号)、《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要求,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内容进行简本公示,其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氟苯尼考、泰拉霉素等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美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投资规模:投资17621万元
建设地点:武穴市田镇马口工业园湖北美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新建一座氟苯尼考合成车间和一座精烘包车间,新建一座危险品库;对合成二车间、合成三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对动力中心、质检楼、仓库和环保中心进行部分改造。供电、给排水等公辅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设施。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厂址区域SO2、NO2、氟化物小时浓度均值,PM10、SO2、NO2日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氨、氯、TVOC、甲苯、二甲苯、氯化氢、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未检出。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受纳水体各断面监测因子单项因子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地下水质量良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
现场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3.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项目氟苯尼考和泰拉霉素产品在新建的合成车间内生产,喹乙醇、乙酰甲喹、非泼罗尼和盐酸齐帕特罗在现有合成二车间和合成三车间内生产。根据工程分析结论,各生产车间工艺废气经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相关规定要求。
项目锅炉废气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拟建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经预测,项目各生产车间排放筒和锅炉烟囱排放废气中污染物最大落地点浓度未出现超标现象,不会改变现有大气环境功能,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200m范围所包裹的厂界外的区域,该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滤布清洗废水、化验废水及生活污水等,经公司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特征污染物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常规污染物达到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长江,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3.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地下水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间生产设备及各类机泵,噪声源强85~95dB(A)。采取围护、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可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3.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工艺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生化污泥、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收。拟建项目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均不排放,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结论
4.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辅助工程废水及生活污水。含盐废水经MVR蒸发器脱盐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池+催化内电解+沉淀池+气浮+UASB+生物接触氧化+光化反应”工艺处理后特征污染物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常规污染物达到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高浓度含盐废水经MVR蒸发器+喷雾干燥处理后,符合工业盐产品标准的作为副产品出售,达不到工业盐标准的废盐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冷凝废水与工艺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
4.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拟建项目各产品工艺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大部分经冷凝回收溶剂,未凝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不溶于水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高空排放,溶于水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水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含酸废气经水吸收和碱吸收后高空排放。各生产车间排放筒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锅炉废气处理后经烟囱高空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排放主要通过强化设备保养、加强设备密封性、减少物料转运环节、绿化及相关清洁生产和管理措施控制其对环境的影响。
4.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渣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主要为HW02;废包装物为危险废物(HW49),由原料供应商定期回收后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废水处理站新增生化污泥为危险废物(HW49),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放。
4.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包括对噪声源建设隔声房间、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同时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安装在远距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并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4.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①源头控制:包括采用清洁生产及废物循环利用的方案,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和事故废水的产生;②分区防渗:结合项目生产设备、管廊、贮存运输装置、污染物处理和应急装置等的布局,划定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③地下水监控: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地下水监测;④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提出防止地下水污染的具体方案。
5.清洁生产
项目生产过程遵循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和替代原则。本评价从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及环境管理要求等六方面,并与同行生产企业对比分析结果来看,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为二级,即国内先进水平。
6.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储罐区为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级别为一级,主要事故类型为原料储罐、生产装置及管道装置破损引起的物料泄漏、火灾和爆炸。扩散途径主要为危险化学品泄漏经环境空气和地表水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水体污染。
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报告书,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细化安全评价,明确安全防护距离,可将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同时,项目必须落实防渗漏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7.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7.1项目建设的产业政策符合性
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所列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2项目选址与规划的相符性
拟建项目位于湖北美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为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武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武穴市田镇马口工业园规划要求。
8.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当地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在严格采取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清洁生产方案,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能够体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并能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项目在现有厂址内按拟定的产品方案、生产规模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可行。
9.环评公示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美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饶总
联系电话:0713-6392233
地址:湖北省武穴市田镇马口工业园
邮编:435406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027-8719456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693号
邮编:43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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