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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灵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90T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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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灵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90T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发布:Windtreeliu2016-12-20 7:58分类: 标签:

湖北灵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90T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5号)、《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要求,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内容进行简本公示,其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890T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湖北灵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规模:投资8025万元

建设地点:武穴市田镇马口医药化工产业园

建设内容:建设三个生产车间、一个动力中心(含空压站,冷冻机房,中央配电室)、三个甲类仓库、一个乙类仓库、一个丙类仓库、环保处理系统、消防设施、质检楼、综合楼、食堂及锅炉房等。项目建成后年产2-噻吩甲醛120吨、年产3-甲基-2-噻吩甲醛36吨、年产聚醚硅油100吨、年产D-2-氯丙酰氯189吨、年产吡喹酮100吨、年产乙酮肟乙酯20吨。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厂址区域SO2、NO2小时浓度均值,PM10、SO2、NO2日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TVOC、HCl均未检出。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受纳水体各断面监测因子单项因子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地下水质量良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

现场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3.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结论,各生产车间工艺废气经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相关规定要求。

项目锅炉废气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拟建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经预测,项目各生产车间排放筒和锅炉烟囱排放废气中污染物最大落地点浓度未出现超标现象,不会改变现有大气环境功能,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200m范围所包裹的厂界外的区域,该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滤布清洗废水、化验废水及生活污水等,经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长江,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3.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地下水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间生产设备及各类机泵,噪声源强75~105dB(A)。采取围护、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可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3.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工艺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生化污泥、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收。拟建项目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均不排放,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结论

4.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辅助工程废水及生活污水。含盐废水经MVR蒸发器脱盐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池+芬顿氧化+絮凝沉淀+气浮+UASB+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工艺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高浓度含盐废水经MVR蒸发器+喷雾干燥处理后,符合工业盐产品标准的作为副产品出售,达不到工业盐标准的废盐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冷凝废水与工艺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

4.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拟建项目各产品工艺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大部分先经冷凝处理,未凝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不溶于水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高空排放,溶于水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水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含酸废气经水吸收和碱吸收后高空排放。各生产车间排放筒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锅炉废气处理后经烟囱高空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排放主要通过强化设备保养、加强设备密封性、减少物料转运环节、绿化及相关清洁生产和管理措施控制其对环境的影响。

4.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渣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主要为HW02、HW06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检修废油为危险废物(HW08),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物为危险废物(HW49),由原料供应商定期回收后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废水处理站生化污泥为危险废物(HW49),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放。

4.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包括对噪声源建设隔声房间、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同时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安装在远距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并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4.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①源头控制:包括采用清洁生产及废物循环利用的方案,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和事故废水的产生;②分区防渗:结合项目生产设备、管廊、贮存运输装置、污染物处理和应急装置等的布局,划定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③地下水监控: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地下水监测;④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提出防止地下水污染的具体方案。

5.清洁生产

项目生产过程遵循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和替代原则。本评价从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及环境管理要求等六方面进行分析,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为二级,即国内先进水平。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标准的要求,确定本次风险评价级别为二级。根据项目风险分析,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分别有火灾、爆炸和泄漏等。本次评价风险事故为生产装置原料泄漏引发火灾事故。重大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在环境风险可接受程度10-6次/年以下,因此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报告书,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细化安全评价,明确安全防护距离,可将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同时,项目必须落实防渗漏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免造成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的污染。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7.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7.1项目建设的产业政策符合性

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所列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2项目选址与规划的相符性

项目选址符合《武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田镇工业新区规划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项目排污口设置和总平面布局合理,总体而言,项目的选址与规划符合当地要求。

8.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当地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在严格采取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清洁生产方案,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能够体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并能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项目在既定的厂址内按拟定的产品方案、生产规模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可行。

9.环评公示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灵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13757519881

地址:湖北省武穴市田镇马口工业园

邮编:435406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0736-7616330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永安街道办事处高坪头社区洞庭大道68号

邮编: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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