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由三名公安干警组成的环保警察中队进驻洪湖市环保局办公,标志着洪湖市环保局与洪湖市公安局的司法联动体制正式建立,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坚强后盾。 2014年,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司法联动体制机制的有关精神,洪湖市环保局在洪湖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筹备,多方争取,顺利成立环保警察中队,为严格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环保警察中队主要负责侦办洪湖市范围内环境保护领域犯罪案件;参与环保部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长效工作机制。 “只要环境违法行为达到相应标准,就可能面临刑事拘留。”洪湖市环保警察中队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制己为先、预防为主、打击为要、服务为本的理念,重拳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洪湖一片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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