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晴川焊接无损检测有限公司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意见的函
武汉市晴川焊接无损检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武汉市晴川焊接无损检测有限公司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及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编制的《武汉市晴川焊接无损检测有限公司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等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现场检查并结合武汉市环保局和专家意见,复函如下:
一、你公司办公区位于洪山区雄楚大街89号。公司在位于黄陂天河街赵岗村陈坊湾处建有一个试验间,主要用于探伤机维修期间的试机;公司现有10台X射线探伤机,均存储于办公区仪器室内,主要用于承压管道、公路铁路桥梁、钢结构等的无损检测。该公司探伤作业方式均为现场探伤,核技术应用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09年11月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鄂环审[2009]328号)。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8%。项目性质为新建。
二、湖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提供的《武汉晴川焊接无损检测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探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鄂环辐监【2014】290号)表明:在开机状态下,探伤机试验间周围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范围值为0.08~0.15μGy/h,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中“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在开机状态下,现场探伤工作场所周围X-γ辐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范围值为0.27~0.85μGy/h,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中规定的“一般应将作业场所中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15μSv/h的范围内划为控制区,应将控制区边界外、作业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2.5μSv/h的范围划为监督区”的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估算:探伤机试验间周围辐射工作人员受照射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19mSv,公众成员受照射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12mSv,现场探伤工作场所周围辐射工作人员受照射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23mSv,公众成员受照射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14mSv,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剂量限值要求,也满足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年有限剂量约束值2mSv、0.25mSv的要求。
三、现场检查结果表明: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四、项目投运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辐射管理机构和职责,完善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各项风险事故预防和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定期开展辐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
(二)加强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监测计划,定期检查辐射安全与防护用品,确保其正常发挥作用。从事现场探伤作业时,要严格控制区和监督区的划分,加强现场作业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三)加强辐射防护和安全知识培训,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试。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并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和方案。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个人剂量计,按时开展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
(四)加强废显(定)影液、废胶片管理,确保全部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每年总结辐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并于次年1月31号前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武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运营期辐射环境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你公司应在10日内将审批的验收申请及验收监测报告送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4月1日
抄送:武汉市环保局、湖北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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