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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经济开发区火车站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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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经济开发区火车站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审的意见

xx市经济开发区: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xx经济开发区火车站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省环保厅组织的技术评估会专家评估意见,经究,现将我局初审意见如下:

一、xx经济开发区火车站工业园涵盖xx、xx两镇镇区及下辖的14个行政村,规划控制范围为:北起xx镇xx井边垸,南抵xx镇大塘角路,西起xx镇张榜村陈艮山垸,东至xx镇张岭上村胡六义垸;南北长约8.5公里,东西宽约6.9公里,共33.58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8.62平方公里。规划基准年:2013年;规划近期:2018年;规划远期:2030年。

总体布局规划形成火车站工业园区“一核一轴、四心五组团”的空间结构。一核:为围绕生态廊道交汇处布置园区行政商务、商业文化等设施,建设园区综合中心,成为工业园的核心;一轴:贯穿南北的新梅武线发展轴,串联xx镇与xx镇镇区;四心:为火车站站前服务中心、xx镇生活服务中心、xx生活服务中心和铁路东综合服务中心; 五组团:规划形成园区功能特点鲜明的五大组团,即广济药业组团、xx组团、园区中心组团、铁路东组团、xx组团。

二、《报告书》在对xx经济开发区火车站工业园规划区域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的基础上,通过识别规划实施各类活动的主要环境影响和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了规划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测了规划实施对大气、水、生态及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并从区域污染防治、事故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了预防和减缓措施。经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符合规划评价相关要求,你单位应尽快按规定程序报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

三、工业园区调整优化及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工业园区空间布局及组团结构。工业园区中不符合规划要求及布局不合理的居民点或零散居民户应进行逐步搬迁,搬迁居民应位于规划的居民组团或生活服务中心内,工业组团内不宜设置集中居住区或搬迁居民安置区。对于位于规划居住或商住混合用地上的现有企业应进行调整,逐步搬迁。工业组团与城区之间应设置生态廊带,各组团之间、生态敏感区周边应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和绿化隔离带;现有企业应落实环境防护距离控制要求,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二)各类入园项目应严格遵循工业园总体规划要求,对于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项目,不符合产业园产业定位的项目,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应予以禁止。

(三)贯彻循环经济理念,采取中水回用等措施减少水资源消耗量,降低废水排放量,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率。加大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治理投入。应明确新建项目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单位产品新鲜水消耗量等清洁生产准入指标要求,对达不到指标要求的项目禁止建设。

(四)按照环保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优先完善开发区排水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应加快开发区截污管网和xx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的建设,开发区内各类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均应全部接入xx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加强入园企业环境管理,对生产废水必须进行预处理,达到xx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方可接入xx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业园相关企业排放的废水应设置在线。园内企业应加强对废气的处理,尤其是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气体的排放,配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设施。开发区内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进行安全处置,并建设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临时储存场所。

(六)工业园应调整能源结构,提倡清洁能源。进一步实现能源利用的多元化和清洁化,逐步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扩大天然气、电力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大力引进区外电力、天然气清洁能源,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推行集中供热。

(七)切实做好工业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建设滨水绿地与景观绿地,布置防护绿地,建设生态廊道,保护好工业园区的文物保护单位,开发区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生态敏感区建立保护区域,保护区域内禁止建设与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八)工业园区规划近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为649.78t/a,氨氮总量指标为85.51t/a,工业园区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xx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园区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xx城市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指标为197.84t/a,氮氧化物的总量控制指标为231.67 t/a,来自于工业园区内原xx镇、xx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工业园区内现有企业须切实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九)强化工业园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入园企业、园区和周边水系三级应急防范体系;

四、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每隔五年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须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入园建设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入区建设。

xx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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