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和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港区大道东段公路 项目概况:港区大道东段公路为东西走向,起点接港区大道西段,往东终点至江阴大道。 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规划红线宽度50m,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修建长度 1.731km,起点桩号K3+180,终点桩号K4+908。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洋梓村谢厝山自然村宏路客运接驳 站3层(高速收费 站旁)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5120208853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区B2楼6层12商务办公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850407041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 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 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污染和生 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 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 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内容与 格式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 329.html,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 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 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20日。
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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