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米兰达标识装饰有限公司广告发光字标识制作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中有关的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予以公示如下,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福建米兰达标识装饰有限公司广告发光字标识制作生产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赁闽侯县祥新汽车配件制品有限公司3#厂房,占地面积984m2,建筑面积4979.76m2,购置光纤切割机、激光切割机、雕刻机、UV机、激光焊机等设备,年产广告标识制品5000套。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米兰达标识装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闽侯县祥谦镇中院村岐头后洋140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86507618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及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是公示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运行将产生的对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的看法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6月1日)以电话、传真、信函、邮件及面谈等方式反馈于本公司。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nghIaqHRtDPo4QN-hatfA
提取码:3x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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