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环境监察大队高分通过三级标准化建设验收2015年1月15日,省环境监察总队、市环境监察支队一行8人对房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进行达标验收。房县环境监察大队以总得分293分(队伍建设97.7分、装备建设95.3分、业务用房100分)的高分顺利通过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三级验收。验收委员会听取了房县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汇报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查阅了有关文件、档案资料,现场对执法装备、办公场所,并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学历、持证上岗率、办公用房、交通车辆、执法装备等进行了逐项计分。验收组一致认为,我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各项指标达了到国家三级标准要求,同意通过验收。房县环境保护局近年来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工作,把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纳入了全局性工作重点:一是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市环境监察执法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购置摄像机、噪声仪、车载样品保存设备、酸度计、烟气黑度计等设备,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和现场执法反应能力。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环境监察36项工作制度。规范监察档案管理,对各类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三是加强环境监督检查。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同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收费制度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四是强化环境执法。开通“12369”环境举报热线,24小时受理各类环境污染举报,及时处理解决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郧西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顺利通过三级达标验收日前,湖北省环保厅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验收工作组,对郧西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进行全面评审验收。副县长陈劲松全程出席了验收活动。评审组一行现场核查了郧西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情况,查阅了档案资料。在验收汇报会上,县环保局局长张礼国就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副县长陈劲松就我县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所取得的成就作了介绍。经过一系列检查评审,评审组一致认为,郧西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机构设置规范、人员编制到位,办公及业务用房、硬件设备及执法装备等符合标准要求,相关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完整,执法文书和档案管理较为规范,监察工作有创新,在环境执法、排污收费、纠纷调处、污染减排、创模及生态创建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环境监察职能作用,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中部地区三级标准,郧西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现场汇总得分289分,其中队伍建设97分,装备建设99分,业务用房93分,取得了十堰市下辖县市区的最高分数,一致同意通过验收。最后,评审组希望郧西县环保部门及环境监察机构以达标验收为契机,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准绳,进一步加强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环境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软实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环境监察目标任务。日前,湖北省环保厅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验收工作组,对郧西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进行全面评审验收。副县长陈劲松全程出席了验收活动。评审组一行现场核查了郧西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情况,查阅了档案资料。在验收汇报会上,县环保局局长张礼国就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副县长陈劲松就我县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所取得的成就作了介绍。经过一系列检查评审,评审组一致认为,郧西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机构设置规范、人员编制到位,办公及业务用房、硬件设备及执法装备等符合标准要求,相关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完整,执法文书和档案管理较为规范,监察工作有创新,在环境执法、排污收费、纠纷调处、污染减排、创模及生态创建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环境监察职能作用,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中部地区三级标准,郧西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现场汇总得分289分,其中队伍建设97分,装备建设99分,业务用房93分,取得了十堰市下辖县市区的最高分数,一致同意通过验收。最后,评审组希望郧西县环保部门及环境监察机构以达标验收为契机,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准绳,进一步加强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环境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软实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环境监察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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