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仪器采购A《质疑答复及谈判时间变更通知》
质疑答复及谈判时间变更通知
DZC20140308 项目各供应商:
一 、采购单位对参与 DZC20140308 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仪器采购 A 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及谈判时间变更。现答复及变更如下:
1 、 供应商质疑问题 : “ 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供应商2011-2013年与本项目有关的自动烟尘(气)测试仪设备的合同每年至少1份,提供谈判供应商2011-2013年与本项目有关的便携式交直流通用电源设备的合同每年至少1份 ’ 提出质疑。 ”
答:“ 1 、采购单位本次采购的仪器均为环境监测专用仪器,具有一定的专用性、配套性,其中自动烟尘(气)测试仪设备、便携式交直流通用电源设备为配套使用,也是本次采购中份额最大、钱数较多、最为贵重的两套精密仪器设备。
2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设备和便携式交直流通用电源设备也是在国家模范城复检、节能减排、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等废气监测中使用最为频繁的仪器,对这两个仪器设备的要求就更加严格和精密,而之所以要求供应商提供2011-2013年与本项目有关的自动烟尘(气)测试仪设备和便携式交直流通用电源设备的合同每年至少1份,是希望参与的供应商具有丰富的生产和销售此仪器设备的经验,并得到环境监测仪器领域的认可,能够保障后期提供此仪器设备更加完善的维护和服务,以保障我单位能够按时、圆满、顺利、无差错的完成国家和省市安排的相关监测任务。
3 、据采购单位对环境监测仪器销售市场的调查,大部分厂家或供应商均能提供2011-2013年(每年至少1份)生产和销售与本项目有关的自动烟尘(气)测试仪设备、便携式交直流通用电源设备的合同。望具备条件的厂家或供应商积极参与。 ”
二、谈判时间为: 2014年6月5日 14 时 (13时30至14时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签到)
三、其它未变更事宜按原谈判文件及相关通知执行。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