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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省环评改革与监管服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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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省环评改革与监管服务工作安排

环境影响评价处

环评改革是当前环境管理适应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也是服务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2016年,新《环评法》和环保部《环评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十三五”期间各项环评管理改革工作将全面启动。各地环评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按照国家部署和省里安排,有序推进环评各项改革工作,充分发挥环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布局优化的调节作用,切实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服务于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质量改善做出新的努力。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就2017年环评重点工作安排简要汇报如下:

一、严格长江经济带环境准入,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把好环境准入关口。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办文[2016]34号)以及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沿江的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强化环评在空间、总量、准入等方面的有效管理,促进长江经济带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重点产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是加强省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积极落实中央供给侧改革的政策措施,畅通“绿色通道”,提高环评审查质量和审批效率,大力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的重点项目建设。对列入省重大建设工程的项目,如武汉天河机场三期、鄂州顺丰国际货运机场、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武汉八十万吨乙烯扩建等,积极做好跟踪协调,并督办环评机构优质开展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落实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一是要落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管理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按照环保部印发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积极服务于环境质量改善。对环境质量达不到功能区划的地区,新增排放大气、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一律要求地方政府出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实施新增污染物减量置换。严格涉及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和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保障环境安全。

二是要规范审批行为。各地环评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环评审批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实现依法审批、廉洁审批、阳光审批。

三是做好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工作。各地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辖区县(市、区)环保部门做好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抽查等方式,对建设单位遵守备案管理办法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切实做好园区规划环评管理试点,深入推进规划环评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我省将在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西塞山工业园区、仙桃食品工业园、湖北宜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4个园区开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宜昌、黄石、仙桃等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督促、指导园区及环评中介机构根据国家试点文件要求,实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清单式管理,切实提升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质量和效力,推动优化园区在城市总体空间格局中的布局和定位,科学确定主导产业、规模、园区内产业布局等,增强园区发展的环境支撑,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同时,配合环保部及省环保厅做好衔接、协调工作,保障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专项规划环评工作。各地要建立与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协同推进重化工业专项规划环评机制。结合全省及各地“十三五”各项专项规划的编制,重点推进能源、冶金、化工、建材等 “十三五”规划的环评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开展政策(如新型城镇化、发展转型等重大政策)环评工作。

三是深入推进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2016年全省128家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中,除黄石铁山经济开发区(筹建中)、十堰房县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尚未得到批复)规划环评尚未启动外,其余126家均已完成规划环评的审查工作。2017年,要全面完成已批和新批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对新开展的园区规划环评,参照试点工作的要求,落实 “三线一单”约束,提升园区规划环评的科学性、约束性和可行性。

四、持续做好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严厉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

2016年全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共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5839个,通过关停、整改、完善等措施完成了整改项目5547个,整改完成率95%。2017年,各地环保部门要按照环保部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对尚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地区继续跟踪督办,继续传导压力不放松,直至彻底整改完毕。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问题曝光追责问责,形成推动整改的高压态势。

二是严厉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对未按要求期限完成清理整顿的建设项目,一律按要求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对拒不执行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进行查处。

五、进一步严格环评中介机构监管,提升环评文件质量

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2016年省厅对环评机构进行了抽查考核,先后两批次对共23家环评机构及相关编制人员有关环评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了通报,提出了整改要求。

2017年,省厅将进一步加强对环评中介机构的监管,出台环评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年度考核,加大日常抽查考核力度,督促环评机构切实加强管理,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同时,严把环评单位资质申报审核关,严厉打击借证、挂靠等行为,整顿规范环评市场。

六、扎实推进排污许可管理,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的一项重要进展,是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的重要内容,将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环保部将按行业分步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全覆盖。今年工作目标是:2017年6月底以前完成火电、造纸两个行业的排污许可核发工作;2017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我省排污许可证实行的是市、县两级核发制度。各地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要求完成排污许可核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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