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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东新村棚户区整体改造工程环境评价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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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武穴市东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鹏吉广场)是首个经市人民政府发文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武穴市城东、永宁大道以北、东港以西、粮食路以东、北川路至自来水公司。拟规划将原来的东新村进行拆除,后并进行改造,改造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总用地面积约为8.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3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6.75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9.9万平方米,写字楼及公寓面积为9.69万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金融业用地,总投资为13.8亿元
项目建设工期分为主体建筑施工和辅助设施建设两个阶段,相应环保设施将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相应环保投资也在相应阶段落实。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项目所在区域内SO2、PM10、NO2等因子年均浓度均可以满足《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长江3个监测点位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水域水质标准,表明水质良好。。
项目临粮食路、北川路、永宁大道一侧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规定限值,其余区域昼夜间噪声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规定限值。结果表明,评价区内的声环境现状能够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项目所在地为东新村居民居住用地,无重污染厂房存在。因人为的长期干扰,该区生态系统结构较为简单,以人工生态系统为主。
三、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以上污水如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城市排水管网系统造成堵塞,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影响,若按照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针对性的采用格栅、沉淀处理,则可避免施工废水对城市排水管网系统造成堵塞,减轻对受纳水体的影响。
废气:施工期建筑粉尘和道路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地区有一定不利影响,由于建筑粉尘及扬尘沉降较快,只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加强管理,则其影响范围一般仅局限于施工场地的周边地带。
噪声: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声对150m以外范围的白天影响较轻,夜间影响较重,在采取了合理的施工组织方式后,其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可减小到合理的范围内。
固体废物:施工期将产生一定数量的弃土、弃渣、报废的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这些固体废物若按照要求分类集中堆放,及时委托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环卫部门清运到指定的地点,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居民烹饪油烟
建设单位应在每个单元设置集中油烟烟道,建议采用高效油烟净化机设备,使油烟进入烟道高空排放。同时尽量采用天然气等较为清洁的能源。在设计烟道时应考虑单元和楼层高度,烟道高度应至少高于周围居民楼3米,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产生明显影响。
②汽车尾气
根据同等规模项目的停车场模拟资料分析,同类停车场主导下风向50-200m范围内的CO和NO2落地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日平均浓度的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同时,项目停车场周围设置了公共绿地,小区绿化率较高,通过植物的吸收,可进一步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浓度。因此,汽车尾气对项目区域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2)废水
项目处于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
 (3)噪声
项目建成营运后的噪声主要来自地下停车场通风设备、各类水泵风机运转噪声以及配电房噪声等。
项目的主要噪声设备设置在地下,利用地面来屏蔽噪声。地下室隔声效果效好,其隔声量能达到25dB(A)以上。经预测,项目水泵房噪声经隔声后,再经距离衰减,辐射至最近场界及敏感点处处噪声值远小于背景噪声值,不会导致背景噪声值的明显变化。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固体垃圾由清洁工人清扫收集后集中储存至小区西北侧的垃圾转运站,然后由环卫部门定时上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如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城市排水管网系统造成堵塞,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影响,按照本评价提出的措施,针对性的采用修筑沉淀池和化粪池的方法进行治理,可避免施工废水对城市排水管网系统造成堵塞,并减轻对受纳水体的影响。
废气:施工期建筑粉尘和道路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地区有一定不利影响,由于建筑粉尘及扬尘沉降较快,只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加强管理,则其影响范围一般仅局限于施工场地的周边地带。
噪声:施工中一般当相距150m时,昼间噪声可基本达到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夜间噪声均超过标准,因此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声对150m以外范围的白天影响较轻,夜间影响较重。对于环境敏感点来说,噪声预测值远远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4a类标准,超标高达20dB左右,对于休憩和居民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高层建筑施工可采用先进的无振动钻孔灌注桩技术,采用旋挖机进行钻孔施工,在施工中相比无振动、噪声小,对周围声环境基本无影响,项目采用此方法施工,能阻挡噪声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中要采用低噪声,无振动的施工机械,对高噪声高振动设备要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如加弹性垫、包覆和隔声罩等办法,有效的减少施工现场的噪声和振动污染。机动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禁鸣喇叭,可移动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使设备噪声通过治理、距离衰减后对其周围敏感点不产生影响。
固体废物:施工期将产生一定数量的弃土、弃渣、报废的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这些固体废物若按照要求分类集中堆放,及时委托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环卫部门清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填埋,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废气:
①居民烹饪油烟
小区居民烹饪油烟年产生总量约为0.66t。由于厨房油烟浓度低,且污染点源分散,不易集中净化处理,项目在厨房内设计了内置排油烟道,产生的油烟经内置式排油烟道高空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②汽车尾气
通过工程分析计算,本项目高峰时段,机动车尾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分别为CO:72.70kg/h,NMHC:9.17kg/h,NO2:6.77kg/h。CO、NMHC和NO2年排放量分别为53.07t/a、6.70t/a、4.95t/a。
项目地上停车场四周设置公共绿地,地下停车场采取强制通风措施,通风口位于小区绿化带中,项目废气通过植物的吸收,可进一步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浓度。因此汽车尾气对项目区域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处于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处理工艺,尾水排入长江,对长江水质的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建成营运后的噪声主要来自地下停车场通风设备、各类水泵风机运转噪声以及配电房噪声等。
项目内部泵房等噪声源的噪声经隔声和距离衰减,辐射至场界并叠加背景值后,项目西侧及北侧场界噪声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东侧及南侧场界噪声均未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的要求,这主要是由于背景监测值超标造成的,项目噪声不会导致区域内现状声环境的明显变化,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285t/a,临街商铺的垃圾产生量为7152t/a。
项目生活垃圾及商铺垃圾收集后由武穴市城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高层建筑影响
日照分析
项目住宅楼均可满足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日照时数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为8~16h的要求。
高楼风分析
由于本项目处于武穴市中心区,风力较其他区域平缓,而且本项目高层建筑总栋数并不是很多,建筑底部建有裙楼,各建筑物之间相距较远,楼间距都在80m以上,可以有效降低高层建筑产生的高楼风效应,使得高楼风带来的环境影响处于可以接收的水平。同时项目利用绿化、水景等降低大楼周围空气温度、减少太阳辐射,对周围风场也可起到导流和阻挡的作用,根据以上分析,该项目高楼风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光污染分析
本项目居住区的立面主要材料为深灰色涂料,框架为白色涂料,窗户采用反射系数低的中空玻璃,同时在建筑群周围栽树种花,广植草皮,以改善和调节采光环境,因此,采取该措施后项目不会产生白亮污染;本项目沿街设有商铺,物业公司应严格控制广告灯和霓虹灯等人造光源的使用,对广告灯和霓虹灯的使用,应禁止使用大功率强光源,合理布置光源;项目无彩光污染。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光污染不致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为加强宏观调控,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产业结构调整,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以下分别简称《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
《限制目录》规定: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本项目没有占用耕地,土地利用现状主要是商住开发用地。《禁止目录》规定: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本项目由住宅和商业用房组成,建筑内容主要为小高层,无别墅类,故本项目符合《限制目录》及《禁止目录》的要求。由于武穴市房地产行业刚开始起步,以往房地产项目的户型多为小户型,本项目虽然部分户型超过90平米,但是可以改善武穴居民的住房条件。
本项目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方案注重小区生态景观建设,属于少污染行业,经检索,符合《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 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生态小区建设的政策。
六、规划相符性分析
《武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研究2012年财政预算编制、易涝地区农业排涝泵站管理、城乡建设项目安排、旧城区改造、城区限鞭、政府全会等工作》(2012)3号文和《武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对东新村棚户区改造的批复》武政函(2011)61号,同意东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本建设项目符合武穴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七、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以及本项目污染物产生的特点,确定本项目废水中的CODCr、NH3-N为总量控制因子。
拟建项目废水将进入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总量已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接入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理总量为化学需氧量274.20吨/年、氨氮27.42吨/年。
八、公众参与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所附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本评价于2012年12月在我公司网站(http://ihb65.com)和当地张帖的形式发布了信息公告,并在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同步进行了环境影禹报告书(简本)二次公示,同时以发放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被调查对象中的绝大多数对该项目的建设支持或者有保留地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者,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均在报告中得到体现,项目一次公示和二次公示过程中,均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九、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在拟定地点实施。
十、建设单位、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鹏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穴市粮食路湖北鹏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邮编:435400
联系电话:13971722771 联系人:蔡霖;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黄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通讯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26号 邮编:435000
联系电话:13581281250                  联系人:江所长
发布日期:2013年1月5日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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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人家建站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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