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的一些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已经在人大审议,估计18年年度会公布实施,本次修改最大的关注点是取消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设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这项行政许可,也就是说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甲、乙)级证书(表)环保部不再以行政许可的形式来进行管理。而与之对应的那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管理也成为讨论的热点。12月18日,生态环境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改革座谈会”,会上流出的信息,及相应的征求意见稿等,一石激起千层浪,引来许多讨论,有人讨论是好事情,说明这个行业还有希望。从《环评论坛》上那些酷爱环评、热心于这项事业的热心坛友们发布的相关讨论帖子,关于机构认定和环评工程师的管理有几种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总结如下:
一、关于以后的环评机构的管理。
1、《环评资质改革,敢问路在何方?》(原帖地址:http://www.eiabbs.net/thread-131095-1-1.html)(环评论坛工业污染型项目环评一版副版主:ONYOURMARK)文中持悲观的态度,其最终的观点汇总如下:
如果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是一只资产,经过三十年的波动起伏,教条主义、伪专家、红顶中介、资质挂靠、倒卖项目、地下枪手等各种乱象为这个行业注入了太多的泡沫,虚假繁荣的表象让很多年轻人觉得广阔天地大有可为,那么明年两会的修法是该让价格回到价值了。一个成熟的资产市场是有上市退市制度的,很不巧目前我国并没有退市制度。尽管环评制度退出历史舞台还言之尚早,但是资产的持有者是会用脚投票的,一个无法吸引更多优质资金和优秀人才的行业,也等于被丢进历史的回收站了。
2、(环评论坛超级版主:婷婷小花猫)个人对环评这个行业感慨下如:
环评十二年,论坛十年,眼看着环评起高楼,眼看着环评楼塌了,环评的高潮和低谷,可以说我都身在其中。昨天看到传说中的征求意见稿时,我说了一句“热爱了十几年的环评就要被玩死了”,有朋友很诧异的留言——热爱?是的,就是热爱,如果没有爱,我不可能在这个行业里至今仍以初心编制报告。而如今,看着近三年的这一系列动荡,我也不得不说,环评将死。不想说话,内心有些哀伤,以此文祭奠我曾经深爱的环评事业,未来准备转行了。
二、关于环评工程师的管理
从环评论坛、环评爱好者等论坛上反馈来看,很多对高级职称且从事十年以上环境评价工作的可以从事环评编写这一条传闻的意见表示感到意外,并且反馈就环评系统、院(所)那些高级职称们的转瞬又可以从事环评编写工作而有些意外,准确的说不乐意或是不同意这样的,认为那些高级职称且从事十年以上的环境评价工作的不会编写环评,且不能胜任这项工作,会造成环评编写的水平下降。
三、个人认为
关于环评编写人员:传闻中的征求意见稿把环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对应起来,实际上又会是一个怪胎,参照《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号):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见附件),两者享有同等效力。附件中规定最高对应的级别也就是工程师。所以,传闻中的征求意见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跟高级职称对应起来,与整个人社系统并不对应,这样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日后的管理很不利。况且对解决挂证的问题更不利,因为你等同为高级职称,那样对应的利益会越大,只要有利益,就无法阻挡。
关于资质取消的问题:取消资质,已经传了很久,这个时候,推出来已经没有什么意外了,取消资质,并非洪水猛兽,先要把编写人员解决了,再通过行业协会来进行管理,那么多通过行业协会管理的行业,也没见得怎么乱。关键的在于改革的进展和力度。
当规则改变了,你又不是规则的制订者,只有去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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